京城营业性文化场所复工细则出台 演出和娱乐场所限流限时开放
作者/来源: 点击次数:86 更新时间:2020-07-24
政策文件: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演出场所、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
伴随北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由二级调整为三级,京城营业性文化场所也终于迎来了限流恢复开放。7月21日,市文化和旅游局、北京市电影局分别发出通知,给出对演出场所、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影院有序恢复经营活动的具体要求。
根据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演出场所、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序恢复经营活动的通知》,各区要按照属地原则,指导辖区内的剧院剧场、KTV、歌舞厅、网吧等有序恢复开放。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时针对演出场所、娱乐场所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提供了最新的防控指南。
恢复开放的剧院等演出场所需严格执行人员预约限流措施,观众人数不得超过剧场座位数的30%,间隔就坐,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含有多个剧场的综合性演出场所,同时只能开一个剧场。暂缓举办中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,暂缓新批涉外、涉港澳台营业性演出活动(演职人员已在境内的除外)。中高风险地区暂缓恢复营业性演出活动。
歌舞娱乐场所(包括歌舞厅、KTV、迷你歌咏亭)恢复开放时,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%,每个包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%,包间门口需明示限额人数;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%。消费者娱乐时间不超过两小时。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娱乐场所暂不开放。
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开放后,接纳消费者人数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%,每个包间也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%,包间门口需明示限额人数,消费者上网时间不超过两小时。
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人介绍,大部分公共图书馆和美术馆仍保持开放,根据北京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规定,图书馆和美术馆在限流开放时,接待量从最大核定人数的30%上调至5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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