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中小微企业新吸纳三类劳动者可获每人每月1540元补贴
作者/来源: 点击次数:71 更新时间:2020-09-08
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《关于做好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中小微企业新吸纳三类劳动者就业并缴纳社保,可获每人每月1540元的以工代训培训补贴。
本市将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扩充岗位。2020年7月1日至年底前,本市中小微企业新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、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本市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、技师班毕业生)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(半年内在该企业无参保记录),根据吸纳就业人员的就业月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。
同时,支持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稳定岗位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科技创新、城市运行保障、生活性服务业等重点行业且2020年5-6月生产经营收入同比下降80%(含)以上的中小微企业,于7月1日至年底前,组织参保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,根据以工代训月数给予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。
各区政府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按照上述条件对企业进行认定。两项政策由企业参保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受理,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,同一职工两项政策不可重复享受。
企业面向新吸纳劳动者开展以工代训的,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154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。
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的,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500元,补贴期限不超过3个月。
每家企业以工代训培训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。
企业可将补贴用于职工教育经费各项支出、缴纳本企业社会保险费或发放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。政策所需资金从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列支,每人每年可享受各类培训补贴政策累计不超过3次。
符合条件的企业登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技能提升行动“以工代训”模块申请,可按月申请,也可累计多月申请。在线做出承诺后,填写补贴申请表和以工代训人员花名册,并上传相应人员以工代训期间发放工资的银行对账单(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)。劳务派遣企业申请新吸纳人员以工代训培训补贴,还须上传实际用工单位正式确认意见和劳务派遣协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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