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临沂:提升政务诚信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不停步
作者/来源: 点击次数:70 更新时间:2020-05-15
近日,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》正式出台,其中,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,要求各级、各部门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、政府换届、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对企业违约毁约。
“所谓政务诚信是指政府要对社会、对公民恪守信用准则,其核心是依法行政、守信践诺。在政务诚信、商务诚信、个人诚信等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中,政务诚信起着基础性、导向性作用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,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、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、弘扬诚信文化、培育良好营商环境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。”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。
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,一流的营商环境离不开信用体系支撑。近年来,临沂市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,通过推进依法行政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、推动政务公开透明、创新政府服务和管理方式、健全行政监督体系、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等举措,加强政务诚信建设,全面提升政府公信力,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、示范和表率作用。全市上下齐心协力,将“信用临沂”打造成临沂市招商引资的引力机、振兴发展的推进器、宜居宜业的定海神针。
记者从临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今年以来,临沂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,先后印发了《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“领跑者”试点城市工作实施方案》《2020年全市强化生态环境执法服务经济发展工作方案》《优化营商环境十项公开承诺》等相关文件,紧紧围绕推进信用临沂建设,以提高人民幸福生活指数为核心,通过完善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,加强诚信建设,不断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强化“执法+服务”理念,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,优化营商环境。
近年来,临沂市深入贯彻省、市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、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规定,把“红黑名单”和联合奖惩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,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改善,先后开展了政府机构失信问题、电子商务领域失信问题、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、政府对企业所做承诺未兑现事项、政府与企业纠纷案件等多个专项清理整治工作。
截至目前,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,实现第一、二阶段58件失信案件全部“清零”;涉金融领域及电商领域失信问题治理工作阶段性整改完毕;200件政府与企业纠纷案件目前已全部清零,进一步提升了政务诚信建设的水平,优化了临沂市营商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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