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》
作者/来源: 点击次数:99 更新时间:2020-09-22
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《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扎实做好“六稳”工作,全面落实“六保”任务,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,以新业态新模式为引领,加快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,努力实现新型消费加快发展,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。
《意见》提出,经过3-5年努力,促进新型消费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完善,到2025年,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,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显著提高,“互联网+服务”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得到普及并趋于成熟。《意见》明确提出四个方面15项政策措施:
一是加力推动线上线下消费有机融合。进一步培育壮大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,有序发展在线教育,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,鼓励发展智慧旅游,大力发展智能体育,创新无接触式消费模式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双向提速,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线下延伸拓展,引导实体企业更多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。鼓励企业依托新型消费拓展国际市场。
二是加快新型消费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建设。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,加大5G网络、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,优先覆盖核心商圈、重点产业园区、重要交道枢纽、主要应用场景等。完善商贸流通基础设施网络。大力推动智能化技术集成创新应用。安全有序推进数据商用,更好为企业提供算力资源支持和优惠服务。规划建设新型消费网络节点,着力建设辐射带动能力强、资源整合有优势的区域消费中心。
三是优化新型消费发展环境。加强相关法规制度建设。深化包容审慎和协同监管,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,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。健全服务标准体系,推进新型消费标准化建设。简化优化证照办理,进一步优化零售新业态新模式营商环境。
四是加大新型消费政策支持力度。强化财政支持,研究进一步对新型消费领域企业优化税收征管措施。优化金融服务,鼓励银行等各类型支付清算服务主体降低手续费用。完善劳动保障政策,促进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。
《意见》强调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、加快发展新型消费的重要意义,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监测评估,注重宣传引导,细化实化政策措施,优化制度环境,强化要素保障,持续扩大国内需求,扩大最终消费,为居民消费升级创造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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