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发布2019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
作者/来源: 点击次数:68 更新时间:2020-08-21
8月19日,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举办的2019年度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会,会上表示,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根据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,2019年度对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为评价对象开展了环境信用评价工作。结果显示:2019年,在全省82家省级重点排污单位中,环保诚信绿牌企业0家,环保良好蓝牌企业74家,占90.2%;环保警示黄牌企业7家,占8.5%;环保不良红牌企业1家,占1.2%。
2019年青海省开展环境信用评价的重点企业中,评定红牌企业1家,为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,审核分数59分;黄牌企业7家,分别为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,审核分数78.65分,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,审核分数71.48分,青海铜业有限责任公司,审核分数76.28分,青海耀华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,审核分数74.5分,青海西豫有色金属有限公司,审核分数76.17分,格尔木市污水处理厂,审核分数78.05分,青海省庆华煤化有限责任公司,审核分数63.89分。
青海省自2014年以来持续开展环境信用评价工作,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是按照企业自评、县级初评、市(州)复核、省级审核发布的工作程序,对照《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中涉及的污染防治、生态保护、环境管理、社会监督4大类,具体指标包括大气及水污染物达标排放、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、噪声污染防治、资源利用中的生态保护、排污许可证等21项评价指标,开展客观、公正的全面评价。企业环境信用分为环保诚信企业、环保良好企业、环保警示企业、环保不良企业四个等级,依次以绿牌、蓝牌、黄牌、红牌表示。
据相关负责人表示,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将及时组织召开警示及不良企业约谈会,提出整改要求,做好整改修复工作解读。并进一步建立完善环境保护“守信激励,失信惩戒”工作机制,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,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环境监督,形成“一处失信,处处受限”的守法氛围。
上一条:国家发改委联合六家银行利用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发展
下一条:江苏: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
相关新闻
- 江西: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信用记录异地互认 2020-06-22
- 广西对“双百双新”产业项目实行承诺制容缺审批 2020-06-15
- 科技部出新规 科研造假者将面临重罚 2020-08-11
- 湖北武汉:优化营商环境 建立完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 2021-03-02
- 江苏拓展“信用交通省”建设成效 从门槛管理转向信用管理 2021-04-19
- 江苏印发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 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020-06-17
- 广西南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20-05-15
- 北京信用信息系统逐步升级 2020-10-16
- 福建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正式施行 2020-07-13
- 甘肃兰州市交通运输领域推行数字治超与信用监管 2020-06-22